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通讯器材及配件(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导航设备的研发、销售、维修;通信技术、信息系统、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设备租赁;相关环保产业产品的研发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