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