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通讯设备(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除外)、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除外)、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策划;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