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商铺租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日化用品、箱包、文化用品(不含出版物)、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影摄像器材、厨具、家用电器、玩具、办公用品、五金、电脑及配件、通讯器材及配件(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钟表、体育用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