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各类厨具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厨具、家居用品、电子产品、船舶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木材收购;木材加工;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