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厨房用具、厨房电器及配件;批发、零售:厨房用具、厨房电器、钢材制品、专用化学产品、化工产品(上述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