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不得在公司住所所在地从事生产、加工、制造等经营活动);家用电器及配件、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通用设备、课桌椅、餐桌椅、橱柜、床、燃气报警器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