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不锈钢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玻璃制品、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