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锈钢制品、金属制品;零售厨房用具、机械设备、家庭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交通设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劳务服务;劳务分包;制造不锈钢制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