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情况通告及温馨提示
发布于:2025-11-25 22:38
致平台内经营者:
202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明确了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涉税信息的义务;2025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对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作出具体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本平台将于2025年10月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收入信息(2025年第三季度以前的收入信息无需报送)。后续将在每个季度终了的次月内(1月、4月、7月、10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您(单位)有涉税风险时,平台还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您(单位)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物流等明细涉税信息。
平台内经营者可以通过【平台卖家中心】查看平台报送您(单位)的涉税信息;如发现平台报送的数据有误,可将相关情况通过平台客服热线提供给平台客服,平台客服会统一进行反馈。
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减少涉税风险,平台提示您(单位):
一是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电子商务法》第1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8条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以及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外,平台内经营者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依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平台内经营者在市监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后,市监部门将登记信息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经营者无需另行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平台内经营者首次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信息确认,并按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三是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申报。若未如实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依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平台内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纳税申报。如果没有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未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五是不得分拆收入少缴税款。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易、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违规分拆收入偷逃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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